各系,有关部门: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精神,培养文化素质与技术技能并重的新型职业人才,根据学院2016年工作会议精神, 经研究,决定开展“学生职业技能‘竞赛月’活动”(以下简称“竞赛月”活动)。为组织好“竞赛月”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活动目的 发挥技能大赛的普惠作用,“以赛促学、以赛促教、以赛促改”。通过“竞赛月”活动,营造“崇尚技能,苦练技艺”的浓厚氛围,广泛动员学生积极参加专业技能大赛,将“技能宝贵,创造伟大”落到实处,深化课堂教学改革,提升专业教学水平,激发学生学习知识、苦练技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为学生参加各级技能大赛积累经验,选拔种子选手。 二、组织领导 组 长:贾 军 副组长:董贻顺 王 强 李金强 尚 丽 侯家华 成 员:张吉升 郑 军 宗晓健 白贤顺 宗 琎 苏海军 王惠娟 王蕴玉 李开峰 李玉生 领导小组下设赛事办公室、赛事实施组、赛事督导组,赛事办公室设在教务处,赛事实施组设在各系教学办公室,赛事督导组设在教学督导办公室。董贻顺兼任赛事办公室主任,各系主任兼任本系承办的赛事实施组组长,苏海军兼任赛事督导组组长。 三、组织实施 1、时间安排。5月9日—6月3日。 2、比赛地点。各赛项对应实训室。 3、主办承办。“竞赛月”由学院主办,各系承办。教务处做好赛事协调工作,保证各赛项顺利开展;各系做好活动宣传、组织报名、赛事组织等工作。 4、赛项公示。各系根据省、市职业技能大赛赛项规程,结合学院实际拟定赛项规程,并于4月15日前公示,供参赛学生参考。 5、报名选拔。各赛项面向全院学生。报名地点为赛事承办系教学办公室,教务员负责报名学生信息统计工作。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20日。赛项承办系自行组织选拔赛。 6、决赛要求。个人赛各赛项决赛参赛人数控制在30-50人之间;团体赛各赛项决赛参赛队伍控制在10-25个之间。 7、奖项设置。各赛项设一、二、三等奖。“艺术作品展”只设优秀作品奖。 附件: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学生职业技能“竞赛月”活动设置赛项一览表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 2016年4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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