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评选省级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

发稿时间:2012-03-20 作者: 浏览次数:135设置

 

关于做好评选省级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和
先进班集体工作的通知
一、国贸系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
1、省级优秀学生       2
2、省级优秀学生干部  1
3、省级优秀班集体     1
4、我院国家计划内招收的2009级、2010级具有学籍的普通全日制专科学生和所在班集体均在评选范围之内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优秀学生评选条件
1、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;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,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。
2、学习成绩优异,考试无不及格现象,在班内名次居前五名。
3、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。
4、学年内获得院级优秀学生称号,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。
5、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,遵守校规校纪,无受过任何纪律处分。
(二)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
1、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,遵纪守法,为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、学习和生活秩序,积极开展工作。
2、热爱集体,团结同学,工作积极主动,认真负责,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,工作成绩优异,具有突出贡献。
3、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,学习目的明确,态度端正,考试无不及格现象,在班内名次居前三分之一内。
4、学年内获得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,为学院工作作出重大贡献。
5、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,模范遵守校规校纪,无受过任何纪律处分。
(三)先进班集体
1、班委成员政治坚定,凝聚力强,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,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、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.
2、班风积极向上,健康文明;全班同学热爱集体,遵纪守法,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;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,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院、系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。
3、全班同学作风严谨,互帮互学,学习成绩优良。
4、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。
5、学年内被评为院级先进班集体,或在某方面成绩特别突出。
三、评选程序
(一)严格按照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,班主任推荐候选优秀名单。
(二)请班主任用信纸写推荐名单,并写好简况表交给313办公室。
(三)为确保此次省级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公开、公正、公平、择优,系内讨论筛选推荐,确定候选名单,上报学工处。